足不出社区,就能挂到三甲医院的专家号;不必到儿童医院连夜排队,就能在综合医院找到专家问诊。这是北京市卫生局出台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将带来的变化。从2011年3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2~3家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前些年,媒体曾报道过不少关于中医专家“走穴”的新闻。由于某些医生“走穴”赚外快的行为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一直以来“走穴”都不为卫生管理部门以及公众所认可。如今,北京市符合条件的医生很快便可经注册后开展多点执业活动。这不是让医生“走穴”赚外快的行为合法化吗?
其实,这种看法是建立在一种不合理的医生管理体制上的。且不说,医生多点执业制度处于卫生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管下,它和那种无序、混乱的医生“走穴”行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单就医生只能在其注册的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活动的规定而言,就是不合理的。
囿于我国中医药服务发展不均衡的国情,一些大城市的大型中医院由于获得了相对丰富的医疗资源配置,它们在招纳优秀中医药人才上一直占有着绝对的优势。在这种严格限制医生执业活动地点的管理制度下,这些中医院轻而易举地对大批顶尖人才资源形成了垄断。而广大的中、小型中医院不仅无法获得其想要的医疗人才,即便想花钱请大医院的医学专家到本院给年轻医生传、帮、带都非常困难。如这种医疗人才资源配置严重失衡的状况得不到纠正,也将不利于基层中医院发展。
很显然,决策者推行医生多点执业制度的动力在于破解这种不良现象,让广大普通公众也能便利地享受到优质的中医药服务。然而,笔者却认为,推行医生多点执业制度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还在于“解放”医生。如果卫生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将医生本该拥有的各种权利归还给医生,那么这类医改新政未必能如愿地收获实效,达到给公众造福的目的。
长期以来,国内绝大多数中医师工作强度大,收入普遍偏低,这都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医生无一例外被视为是收入丰厚、令人羡慕的好职业。造成这种反差的原因在于:一方面,那些国家的政府对医疗的投入相当大,全民医疗保障水平高,医疗收费也非常之贵。医生的劳动价值没有如国内这样被人为地低估。另一方面,医生作为出卖知识、技术和劳动力为生的劳方,在和医疗机构等资方进行劳资博弈时,通常具有很强的博弈能力。
譬如,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很多医生虽然也在为大医院工作,但是他们和医疗机构之间绝非人身依附关系。因为有资质的医生要开设自己的私人诊所非常容易,也很常见。这种多点执业制度让医生获得了很大的工作自主权,更类似于自由职业者,出诊时间和地点都很自由。这种制度不仅可以使得医疗资源合理、规范、自由地流动,为那些高水平的医生获得合理的报酬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更使得高水平的临床技术随着专家的流动而广泛传播。
由于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优秀的医疗人才是医疗机构最具竞争力、最宝贵的资源。有人会担心,顶级的中医药专家在多点执业中,会被一些民营医院高薪挖走,只给那些有钱人及权贵阶层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普通民众则无法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这种担忧并非毫无道理。但是,既然我国已经坚定地走市场经济道路,那么就不该违背市场经济的一些基本规律。让优秀的医疗人才通过医疗市场竞争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获得合理的薪酬合情合理。政府要做的不是人为地低估医生的劳动价值,而应是尽可能地保障广大普通公众获得廉价、安全、便利的基本医疗服务。
医生多点执业制度无疑在“解放”医生的道路迈出了值得期许的第一步。为有资质的中医师创造开设私人诊所的条件、保障民营、外资医院获得和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的待遇都是将医生从公立医疗机构“解放”出来的必要之举。唯有彻底“解放”医生,才能让好医生能获得合理的回报,从而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中医药行业,最终让广大公众都能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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