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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39家药企所产基本药物 必须使用条形码
来源:-    浏览:614   更新时间: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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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记者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将进一步推进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明年4月1日之前,全市39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必须全部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所有基本药物必须使用信息条形码。

    据了解,国务院日前下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市食药监安监处处长柏朝诗称,作为药品改革的重要举措,我市已于今年8月启动对基本药物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电子监管,根据国家要求,明年4月1日之前,全市39家基药生产企业必须全部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因此,部分企业已经开始着手改造药品生产线以及申请电子监管码的工作。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6家基药企业开始改装药品生产线,并有1家企业改装完成。改装完毕后,基本药品的包装上将全部附有电子监管码。 

    “附上电子监管码,药品将实现全过程管理,也就是说,药品由哪家企业生产、生产批次、流向哪家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全部可以查询。”柏朝诗表示,一旦遇到药品出现问题,可在各个环节及时堵截,并快速召回,同时,由于电子监管码不可复制,可以有效防伪,杜绝假药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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