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院某科室医生黄某某(化名)从未想过,自己会成为一段 “举报录像”里的主角。
在这段6分13秒的“举报录像”里,她从一名男子手中接过一个信封,装进了白大褂左侧口袋。 举报者说,黄某某收受了医药“回扣”,黄某某对此坚决否认,称自己遭人陷害。在已进行的两次调查中,医院没有找到黄某某收受医药“回扣”的直接证据。究竟谁说的是真的?“举报录像”背后的真相是什么?成都商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举报风波 “举报录像”里 女医生接过一个信封 举报者说:龙泉驿区中医院医生黄某某每开一盒“头孢塞肟钠”可得5元钱“回扣” 当事医生:冤枉。没收取任何药厂的“回扣” 事发医院:截至目前,调查不能证实黄医生收“回扣” 7月中旬,成都商报记者接到市民举报称,龙泉驿区一家医院的医生黄某某涉嫌收受医药代表“回扣”。 “事情千真万确,我们很快就会拿到‘铁证’。”举报者说。 “这是上午刚刚拍摄的录像,你看了啥子都清楚了。”7月22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看到了这段6分13秒的视频。 举报:信封里有每月定期发的回扣 在这段“举报录像”中,一名戴眼镜穿白大褂的女医生从一名男子手中接过一个信封,装进了白大褂左侧口袋。 “信封里面装有现金,这是医药代表每个月定期发的‘回扣’。”举报者说,录像是上午9时左右拍摄的。录像中穿白大褂的是龙泉驿区中医院某科室医生黄某某,其在处方中每开一盒“头孢塞肟钠”(药品名)就可得到5元钱“回扣”。随后,举报者向成都商报记者提供了7张录像截图,希望将此事曝光。 医生:说不定是有人故意想陷害我 7月22日下午,在龙泉驿区中医院黄某某所在科室的医生办公室,成都商报记者就相关细节向黄某某逐一核实。 当听说有人举报自己收受“回扣”,黄某某直呼“冤枉”。她反复强调,上午病人很多,自己一直很忙,根本没有时间接触任何人,也没有收取任何药厂的“回扣”。 成都商报记者将7张截图拿给黄某某辨认。黄承认照片中穿白大褂的医生确实是自己,但她称自己从来没有见过截图中的男子,并否认自己曾收取“回扣”。 “这些照片不能说明什么,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什么都可以做假!说不定是有人故意想陷害我呢?”黄某某说。 龙泉驿区中医院党支部书记陈平仔细查看了7张录像截图,他未立即下结论。当着成都商报记者的面,他通知了医院相关科室,并表示立即对此展开调查。 “一经查实,绝不姑息!”陈平说。 医院:调查未证实黄医生收“回扣” 陈平说,为杜绝医生收受“回扣”等不良现象,医院有着较好的预防制度。截至目前,医院没发现黄医生有违规之处。陈平称,7月22日下午,在接到成都商报记者的反映后,医院一面立即向龙泉驿区卫生局等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进行汇报,一面立即展开调查。 院方调阅了黄某某今年1~6月的处方,认真研究后得出结论:这些处方在用药上还是比较合理的,不存在违规。在接受医院内部的调查时,黄某某坚称:自己从没收受任何医药代表的“回扣”。院方联系了“头孢塞肟钠”生产厂家,但对方否认曾向医生支付“回扣”。 7月26日晚,陈平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医院初步调查后,未证实黄医生收了“回扣”。 记者调查 举报录像咋来的?调查公司人员扮医药代表拍到的 记者提问:调查公司人员装扮成医药代表,算不算是“钓鱼”呢 调查公司:不是“钓鱼”,如果事实不成立,黄肯定不可能收钱 律师说法:录像合法性确存争议 7月28日,经多次沟通,成都商报记者获取了完整的“举报录像”。 成都商报记者经多方调查证实,这段“举报录像”由成都福尔摩思调查公司拍摄。该机构负责人表示,7月7日,一名年轻小伙子匆匆来到高升桥华达商城,委托调查取证。“这名小伙子就是举报者刘云(化名)。”当天,他委托该调查公司调查黄医生收受“回扣”的相关证据。双方当天签订了书面委托协议,调查公司收费1万元左右。 调查中,刘云向调查公司提供了一条“线索”———每个月25号左右,一家药厂的医药代表会来到医院,向黄医生发放“回扣”。调查人员就携带高科技偷拍设备在该科室“潜伏”多日,但仍未拍到直接证据。 7月22日上午,调查人员装扮成医药代表,直接和黄某某见面。见面后,调查人员自称是销售“头孢塞肟钠”药厂的西南片区经理,由于前任医药代表多次当众向医生发钱被投诉,因此药厂重新调换了新的医药代表。交谈中,调查人员把一个装有2000元现金的信封递给了黄医生。 “你们装扮成医药代表,这算不算是‘钓鱼’呢?”面对成都商报记者的质疑,当事调查人员称,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显示,黄医生每个月都要收取“回扣”。 成都福尔摩思调查公司负责人同样否认这是“钓鱼”。该负责人称,委托人说的药品本身是存在的,而且过去长期给黄医生“回扣”。当天取证时,调查人员当着黄医生的面说得很清楚,信封里的钱是医药“回扣”,如果事实不成立,黄医生肯定不可能收下这笔钱。“这段录像主要是为了证明黄医生存在违规。至于其他方面,应该是执法部门深入调查的事了。”该负责人说。 刘云自己同样认为,这段录像不是“故意下套”,也不算“钓鱼”。刘云自称是名医药代表。1个多月前,刘云一个亲戚生病住进医院,这个亲戚是农民,未购买任何医疗保险。住院期间,医疗费花了近万元。“医药代表塞给医生的回扣,实际上是病人在买单。可能是良心有所发现吧,想到了举报!” 采访过程中,刘云以保护自己的安全为由,一直拒绝和成都商报记者见面。“现在有很多举报人都受到了打击,请你们理解一下。” 律师说法 录像合法性值得商榷 成都律师郭刚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这段由调查公司提供的录像,合法性确实存在争议。在法院判案时,是否采用值得商榷,但对于行政主管部门,这段录像确实能证实当事医生存在违规。郭刚律师认为,主管部门可以据此对当事医生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回应 医生:代收材料费 医院:进一步调查 8月2日上午,在龙泉驿区中医院党支部书记办公室,陈平书记及郭钊铭副院长同时观看了这段“举报录像”。 在查看录像并听了其中对话内容后,陈平说,“从录像上看,黄某某有些生气。从主观上说,她应该是不愿接受这些的。黄医生不是故意的,不是主观要求……”陈平说,此前医院调查时,黄某某从未提到过7月22日曾收过钱。他分析,即便黄某某真的收了“回扣”,但从医院此前的调查来看,并没有因此违规开药。 陈平在和副院长郭钊铭沟通后,决定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8月2日,院领导通知黄某某,要求其对录像进行解释。黄某某接到通知后赶往书记办公室。刚进门时,黄有些紧张。不过,黄某某在查看了录像后称,7月22日当天,她确实收了2000元钱,但并不是“回扣”,而是代一名病人收取的“材料费”。 黄某某称,当时,一名叫马在阳(音)的白内障患者在该科室住院。手术中,要换两枚晶体。如果按照医院正规程序,换晶体的费用需要3000多元钱。但这名病人家里很穷,并向她提出求助。为了帮这名病人,她直接联系了提供晶体的厂家,并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枚晶体。“这些钱是代收的材料费,送钱的是马在阳的家属,具体叫什么名字我并不清楚。”黄某某说。 黄某某的陈述让陈平颇感意外,即便是“代收材料费”,这也是严重违规的。医院在对此进行进一步调查后,将给予严肃处理。“无论怎么样,医生直接收取现金,这都是不允许的!”截至昨天下午,医院没找到黄某某所说的“病人家属”。成都商报记者随后调查证实,录像中,给黄某某信封的男子实际系成都福尔摩思调查公司调查人员。对此,黄某某称“我也想不起来当天是怎么回事了。他说信封里装有2000元钱就真的是有钱嗦?那我也可以随便给他一个信封,说里面装有一两万呢。” 黄某某表示,自己被卷入“举报录像”,可能是和自己有过节的人故意报复。“他要是真的有啥子,应该找到我当面说清楚。”黄某某说。对于“收钱”的细节,她予以否认。 最新进展 两级卫生部门着手调查 对“举报录像”里提到的注射用“头孢塞肟钠”,据成都商报记者调查,规格2克的,批发价为3.5元左右,出厂价2.7元左右。在龙泉驿区中医院,销售价格为20.59元。相对批发价,价格翻了近6倍。陈平称,该药品进货渠道是通过网上“阳关采购”。按国家相关规定,医院必须保证95%的药品进货渠道是通过网上“阳光采购”。 昨天,成都商报记者得知,前天下午,刘云已把这段“举报录像”刻录了光盘,递交给了成都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处。成都市及龙泉驿区两级卫生主管部门,已着手对此展开了调查。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