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盛夏养生防暑湿 适宜多吃鲤鱼苋菜
盛夏养生防暑湿 适宜多吃鲤鱼苋菜
来源:-    浏览:795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29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养生健康的渴求也就越来越迫切。然而,养生是直接涉及人们身体健康的学问,所以最需要那些可靠、权威、科学的声音。为此,新浪健康独家策划“新浪养生坛”系列,连线国内健康领域的权威,希望这些声音能够给您的健康生活以正确的指导。
 
  本期专家是河北省中医院呼吸内科苏奎国教授,让他为大家详解传统中医的夏季养生。
 
  夏季是阳气最盛的季节,气候炎热而生机旺盛。此时是新陈代谢的时期,阳气外发,伏阴在内,气血运行亦相应地旺盛起来,活跃于机体表面。夏季包含农历的六月、七月和八月。
 
  六月警惕消化道疾病,饮食最适合吃鲤鱼
 
  农历六月包括小暑和大暑两个节气,是一年中最炎热的月份。因为气候炎热,人易感心烦不安,疲倦乏力,在自我养护和锻炼时,我们应按五脏主时,夏季为心所主而顾护心阳,平心静气,确保心脏机能的旺盛,以符合“春夏养阳”之原则。
 
  夏季又是消化道疾病多发季节,在饮食调养上要改变饮食不节,饮食不洁,饮食偏嗜的不良习惯,并以适量为宜。六月炎热,酷暑多雨,暑湿之气容易乘虚而入且暑气逼人,心气易于亏耗,尤其老人、儿童、体虚气弱者往往难以将养,而导致中暑,因此要注意避暑。
 
  大暑是全年温度最高,阳气最盛的时节,在中医中常有“冬病夏治”的说法,对于那些每逢冬季发作的慢性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腹泻、风湿痹证等阳虚证,是最佳的治疗时机。民谚中常说的“六月鲤鱼七月和尚”,是讲六月的鲤鱼最肥美。民间还有“冬鲫夏鲤”的说法,因此这个时侯吃鲤鱼是最合适的。
 
  七月养生重在防湿,多吃苋菜可解毒清热
 
  农历七月立秋之后天气由热渐凉,初秋由于盛夏余热未消,气温仍然很高。加之时有阴雨绵绵,湿气较重,天气以湿热并重为特点,常有“秋老虎”出现。
 
  中医将七月划入了主气属湿的“长夏时节”,因为自然环境中湿气弥漫,人体非常容易遭受到湿邪的侵袭,因而出现头晕身倦、胸闷腹胀、食欲不振、大便泄泻等不适。过于潮湿的天气,不仅于躯体健康有害,还将严重影响人的心理健康,所以因此七月养生要注意防湿。
 
   “六月苋,当鸡蛋,七月苋,金不换”。七月正是吃苋菜的最佳月份。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记载,苋菜 “甘、冷利、无毒,具有补气除热,利在小肠,治初痢”等功用。苋菜具有解毒清热、补血止血、抗菌止泻、消炎消肿、通利小便等功效,对这个时节常见的湿热症状有很好的疗效。
 
  八月保健注意防燥,适宜多吃鲜藕
 
   “七月菱角八月藕”。 到了农历八月,正是鲜藕应市之时。民谚曰:荷莲一身宝,秋藕最补人。可见,到了秋天是食藕的大好时节。
 
  农历八月正值中秋,也是万物成熟的季节,随着气温逐渐转凉,万物也随着寒气而逐渐萧条,此时早晚温差大,最需要保养。在五行学说中秋属金,主敛肃,应于肺,因应秋天的肃杀之气,易脱水,情绪也容易受压抑,因此,秋季养生应依据“万物秋收,肺气金旺”的特色。
 
  秋季气候稍凉,空气中普遍缺乏水气,食养应以含水分多一点的柔润食品来益胃生津,防止秋燥伤身。秋初暑气由盛而降,朝凉夜热,日夜温差变化大,到了十月左右,暑气渐退,但逢秋老虎发威时,天气又闷又热,这种凉热不定的天候,最容易感冒,应注意预防。
 
  另外,中秋吃月饼是传统民俗,但是月饼中糖和油脂的含量较高,患有糖尿病、高血脂、高血压、胆囊炎等疾病的朋友不宜多食,否则会诱发疾病或加重病情。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