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北京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体检不用再查乙肝
北京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体检不用再查乙肝
来源:-    浏览:723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17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今后,本市的食品和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在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时,将不再查乙肝,但与以前相比,增加了甲肝和戊肝检测。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目前本市已经依法调整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和健康证明发放标准,不再检查乙肝,增查甲肝和戊肝。卫生部门表示,健康检查单位在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时,如果检查结果中肝功能异常,需另行进行甲型病毒性肝炎和戊型病毒性肝炎检测,排除甲肝、戊肝后方能发放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单位在检查中发现体检者患有甲肝或戊肝的,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市卫生局同时还调整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样式,将《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调整为《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有效期一年,在全市范围内通用。根据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和健康证明发放标准,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的健康检查证明通用。在该通知实施前已发放的《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来源:北京晚报)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