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我国人参产品出口价格逐步上扬以来,2009年其出口价格首现跌势,全年出口量虽少有增加,但进出口总额累计同比依然下降8%
2009年我国人参产品(本文中的“人参产品”包括未列名人参、西洋参、野山参和其他鲜人参)累计进出口额达5407万美元,同比下降8%。其中,出口额4429万美元,同比下降15%;进口额978万美元,同比增长44%。
2009年1~4月,我国人参产品出口稳定增长,但5~10月出口整体低迷,11~12月出口大幅回升(见图1)。2009年我国人参产品出口数量虽然有所增加,但由于价格大幅下跌,所以整体出口额同比依然下降(见表1)。
我国进口的人参产品主要是西洋参,2009年西洋参进口占全国人参产品进口的82%,进口数量同比下降18%,进口价格则上涨17%,主要进口地区为美国和加拿大。
主要出口地:日本、中国香港、意大利
日本和中国香港仍是我国人参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东盟地区对我国人参产品需求增长较快,而我国对美国出口则大幅下滑。
2009年我国出口人参产品到33个国家和地区(见表2),其中,出口增幅较大的国家为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出口降幅较大的国家为美国、法国和荷兰。我国人参产品主要出口地仍是日本、中国香港和意大利,这3个国家和地区占我国人参产品出口的65%左右。
自2005年“未列名人参”出口价格逐步上扬以来,2008年出口价格达到18.45美元/公斤高点后,2009年出口价格首次出现大幅下跌。
我国出口的人参产品主要是“未列名人参”,2009年我国 “未列名人参(商品编码:12112099)”出口3963万美元,同比下降16.6%,主要原因是出口数量虽然略有增长,但出口价格大幅下降。
从2005年开始我国“未列名人参”出口价格开始逐步上扬,到2008年我国“未列名人参”出口价格达到18.45美元,2009年出口价格首次出现大幅下跌,降幅达到20%(见图2)。出口下滑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国内2008年人参产新后库存量较多;二是国际市场对人参的出口标准不断提高。
出口主体:
民企和外商独资
民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是人参产品的出口主体,其中浙江和福建两省的出口增速较快。
广东、吉林、北京、黑龙江和辽宁是我国人参产品对外出口的主要省市,占我国人参产品出口量的71%。其中,2009年广东人参产品出口量同比增加60%,出口金额达到1580万美元,但出口价格同比下降了30%,主要是中国香港和德国市场的需求量有所增加,但对这些地区和国家出口的价格均大幅下降;吉林2009年人参产品出口数量和价格同比均呈下降趋势,主要出口地区和国家为中国台湾、日本、意大利和韩国,但对新加坡的出口则呈现量价齐升的态势;北京人参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是日本,2009年出口数量虽然有所上升,但价格同比下降21%,德国和西班牙市场对人参产品的需求量增加较大,但价格下降幅度达到了40%。
2009年,我国人参产品出口的企业共有135家,民营企业89家,2009年出口1496吨,占全部企业出口量的50%,三资和国有企业分别占33%和17%。
综合来看,2009年我国进口西洋参数量虽然减少,但价格却回升至2006和2007年的平均水平。而我国人参产品出口数量虽然创出新高,但价格却摆脱2005年以来的逐步盘升的趋势,首次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所以,只有提高人参产品的附加值和规范行业出口秩序,才能让我国人参出口逐步进入健康轨道。(中国医保商会 罗扬 霍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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