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国家基本用药目录纳入的药品都是药品的通用名。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实施,现将进入《目录》的主要生产企业信息汇总后发放给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主治医生,药剂科,采购中心,采购办 评标专家以便于医疗机构及时掌握供货商的信息。发展一批品牌型企业,保证供货质量 回 执 表 一、参与单位应提供单位介绍、产品说明书、产品图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二、参与单位产品信息同时发布在中国公共卫生建设网上(www.cphc.org.cn)三、编辑单位负责该刊的编辑、制作、发行,可替参与单位设计参与材料。四、参与单位根据参与形式承担编辑、制作、印刷等工本费,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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