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15日电(记者何雨欣、李延霞)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10年税务稽查工作要突出重点税源检查和大要案件查处两个重点。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税务稽查部门要将药品经销行业、房地产及建筑安装行业和交通运输行业作为指令性检查项目,将营利性医疗和教育机构、年所得额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以及其他各地认为需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项目列为指导性检查项目,同时要配合涉外税务部门开展非居民企业税收专项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要提高稽查工作质量效益,要组织重点税源税收检查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统一安排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审计式检查和以企业自查为先导的税收检查工作;要坚决查处一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包括重点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各类可抵扣凭证的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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