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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夸大宣传在1月20日被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通告暂停销售云南滇中喘络通胶囊以后,1月27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大药品经营企业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对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利脑心片实施暂停销售的通告》和《关于对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实施暂停销售的通告》精神,对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利脑心片”、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两大产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
通告称,根据辖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测表明,广告主发布的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利脑心片”(国药准字Z20050127)以及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国药准字Z20050847)”分别在巴中、平昌某媒体上播出的药品广告宣传过程中,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暂停这两大药品在全省辖区内销售。据悉,“利脑心片”目前已被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了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通告还要求,省内各药品经营单位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凡是发现销售所列药品的企业,将责令其暂停销售,对拒不执行的将进行封存扣押并抽验。另外,相关企业应在原违法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并在更正启事发布10天后正式告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随后才能依法作出解除暂停销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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