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获悉,1月12日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提及的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已报送国务院”,并没能如期进入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日程安排。这意味着,方案出台的时间,将再度推迟。对于公立医院改革能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我们仍然需要耐心等待。
从去年4月初新医改方案公布以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具体指导意见已几经推迟。 公立医院改革具体指导细则虽然没有出台,但这并不影响已经在各地开展的试点。1月28日,在卫生部全国医政工作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明确表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将在16个城市开始试点。” 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上报国务院的方案中,在取消药品加成、推行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补偿制度方面,都将延续原有思路。不过,在管办分开、多元化办医具体执行原则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争议。 取消药品加成 2008年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首次提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设想。一直以来,药品收入占到公立医院收入的50%甚至更多。在公立医院对药品收益的过分追求已经完全偏离了政府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要求,也是“看病贵”的罪魁祸首。 知情人士透露,上报方案中明确提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 细则中强调,“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后对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以及医保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如何界定药事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的标准,是一个悬念。很多人担心,在药价没有明显降低的情况下,新增的药事服务费和技术费是否会进一步增加患者的负担。 “其实,就是在药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能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又能切实降低老百姓看病的费用,两者利益兼顾。”北京安贞医院一位负责人认为“只要做好监督,这个问题能够解决好。” 日前,昆明市地方医改方案中,公开提出了从今年开始取消药品加成。从现有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偿两个渠道,所谓“三变二”。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李震认为,“三变二”是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调整和完善。公立医院中药品收入比例一般都占到40%到50%。所以原来的补偿机制对公立医院来说是不合理的,体现不出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李震说,公立医院的公立性应体现在政府投入上,但目前财政补助在公立医院相当低,平均只有10%。因此要彻底扭转“以药补医”,调整补偿机制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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