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排定时间表。1月28日,市政府召开2010年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会议,明确今年2月28日前,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3月底前,完成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配套文件制定,由区、县(市)政府组织实施。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核编定岗、富余人员安置、实行绩效工资等工作,6月底前完成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医保扩面 再增5万余城镇职工
今年,沈阳市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医保覆盖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2%,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0%,往届在校大学生参保率达到50%以上。
据介绍,经2009年扩面,目前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16.7万人,比上年增加32.6万人,参保率达90.5%。今年要达到92%,需增加5..2万人。
医疗保障水平也将提高,年底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纯收入的6倍左右。
基层卫生机构医疗费 报销范围扩大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2月底前,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在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使用基本药物,以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在沈阳的全覆盖。继续新增5家药品连锁总店、100家连锁门市店,在100家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今年还将建立医疗保障基金补偿,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报销范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城乡参保居民,其挂号费、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和部分医技诊疗费的增加部分,从医疗保障基金中直接结算拨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这意味着,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挂号费、护理费等也可以报销。
今年同级医疗机构 检查结果互认
今年,沈阳市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出台地方法规,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处理机制。明年沈阳市将正式启动公立医院改革。(作者:李明欣 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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