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网络热炒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竟来自无证企业。国家食品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昨天表示,网上报道的“防甲流口罩”的研制与生产企业均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该口罩产品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目前,企业生产设备已全部被查封。
研制生产企业均无许可证 此前网络消息称,由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制的一种可有效抑制甲流病毒的抗病毒口罩日前研发成功并面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联系天津市和河北省了解情况,并责成该公司的生产基地所在地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赴现场进行调查。 据调查,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为永清县大辛阁明大针织厂,位于河北省永清县大辛阁乡赵各庄村,是一家主要从事纺织品加工销售的个体企业,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据其负责人称,所生产的口罩产品已由中国疾控中心病毒预防控制所国家流感中心等单位检测,为“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产品包装上标注“预防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美容的作用,阻隔病毒细菌对人体的感染”,并在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网站上发布了相关信息。经查,天津明大公司和永清县大辛阁明大针织厂均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该口罩产品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厂家原材料设备被查封 现场核查发现,截至11月9日,该厂共生产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8012只,销售了5000只,每只售价9.5元;现场在其车间发现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3012只、半成品2652只、原材料(口罩布)6500只、包装袋1000个以及生产设备若干,均予以查封。 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生产企业追回已销售的5000只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并主动删除企业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对于现场查封的产品,将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依法予以处理。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批准过具有抑制甲流病毒的抗病毒口罩。已作为医疗器械批准上市的医用口罩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普通医用口罩,普通脱脂纱布口罩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记者连线 明大公司网站删除相关广告 前天有媒体报道,在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网站上,“马医师牌抗病毒口罩杀灭甲型流感(H1N1)病毒”的广告占据了首页的大半位置。昨天,当记者登录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时,发现相关内容已被删除。据该网站介绍,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主营行业为保健品代理、医疗保健服务等。记者拨通了公司联系人马志银的电话,但是对方一会儿说“他(马志银)开车出去了”,一会儿又说“他换号了”。 新华社着手自查相关稿件 记者发现,新华社11月8日曾刊发题为《可有效抑制流感病毒口罩研发成功》的稿件,记者署名为李江涛。本报记者就此事致电新华社国内部,接电话的同志表示:“事情正在处理”。 ●马上就访 本市未见防甲流口罩 “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是否流入本市药店?记者昨天致电金象大药房、天天好大药房、开心人大药房。3家药房均表示“肯定没有进这种口罩”。北京各大药房的口罩都有很稳定的供货渠道,供货商都是“正规企业,很有信誉,已经合作多年”。天天好大药房有关负责人表示,即便供货商找上门来,也肯定不会进货。因为“口罩不可能有这种功效”。(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