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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不良反应中心发布一号药物警诫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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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晨报报道:新年快到了,亲朋好友相聚少不了“整”几盅酒助兴。昨天,合肥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发布今年一号药物警诫提醒患者:服药期间切忌饮酒。   据介绍,在中医的方剂中,有许多药酒方,有的中药还往往用酒作为“药引”或加酒煎煮,但在服用许多西药时,医生却要反复提出不能饮酒的忠告。因为酒(乙醇)可与许多药物发生化学反应,影响药物的吸收和药物代谢酶的活性;某些药物会干扰乙醇的正常代谢,造成乙醛蓄积中毒。   对此,合肥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特提醒以下几类药物不宜与酒同服:抗生素类药物(痢特灵、甲硝唑、先锋霉素等)、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扑热息痛、去痛片等)、镇静安眠药(安定、利眠宁、水合氯醛、苯巴比妥等)、抗过敏药(扑尔敏、苯海拉明)、降血糖药物(优降糖、二甲双胍、胰岛素等)、抗癫痫药物、抗心绞痛药物(硝酸甘油、消心痛等)、降血压药物(胍乙啶、利血平、复方降压片等)、抗凝血药物(华法令、双香豆素及茚二酮类)、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异烟肼、优降宁、甲基苄肼等)。   有关专家介绍,因药、酒同用引起不良反应的病例逐年增多,鉴于酒与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十分复杂,许多情况是难以预知的,因此在服药期间应当忌酒,即使是啤酒、果酒或酒精性饮料最好也不要饮用,以防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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