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报道,一种药被厂家罩上不同名字的现象非常普遍,有时甚至被冠以上百个名字,由于名字不同,本是同“宗”的药,价格有时会相差数倍。这不仅导致药价虚高,甚至很多药师都被搞蒙,以致开重药。
为遏制这一现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将重新制定药品命名新规则,逐步不再扩大限制仿制药使用商品名药品的范围,今后有些仿制药的商品名将不能获得审批。
发改委:
从严核定CT价格
CT、PET-CT、核磁共振等共10类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按“弥补合理成本、不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
不少患者都有这样的经历:膝盖疼到医院检查,医生让做CT,一检查就两百多元。不同意做CT的,有些医生就说检查不出什么毛病,没法治。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大家都很清楚:“医院花了几百万上千万买回来的CT不能闲置啊。”
但今后这种现象有望得到改变。上周末,发改委、卫生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从严核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进口数量逐年增加
据广东海关统计,2005年广东口岸进口医疗仪器及器械大幅增长。其中核磁共振成像装置、X射线应用设备、X射线断层检查仪为进口医疗设备的前三位。
业内人士指出,进口设备能带给医院高效益,是医疗“洋设备”进口热最重要的原因。以CT为例,做加强CT比做普通CT贵几十元。很多时候普通CT就能看清楚的,医院却让病人做加强CT。有时候做普通CT还得加层,最后往往加层费比基本CT费还高。
对此,一位长期从事医疗设备进口的人士指出,CT、核磁等成本回收期相对较长,主要靠满负荷运转盈利。而伽马刀、X刀等大型治疗设备一次治疗费数万元,利润率在100%以上,属于暴利。
国内厂家获得意外机会
医院的竞相购买,使得大型医疗设备的数量达到饱和,而业内人士认为,大型医疗设备饱和,必定会导致医院滥用。
正是针对这种现象,发改委、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要按照“弥补合理成本、不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发改委、卫生部将对相关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的成本进行测算,并委托行业协会或中介组织公布社会平均成本,为各地及时降低偏高的检查治疗价格提供参考依据。这些大型医用设备主要包括CT、PET-CT、核磁共振等共10类。
此外,进口高档医疗设备,从而争取到检查费的医院自主定价权是医院热衷于购买外资企业产品的重要原因。因此有医疗设备业界人士认为,发改委新规定的出台,还将促使院方考虑购买性价比更高的国产医疗设备。
实际执行还有难度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对新《指导意见》的出台持乐观态度。
有医院放射科主任认为,新的收费标准不能体现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含量。比如价值1400万元的64排螺旋CT和100万元的螺旋CT用同一个收费标准,这会导致设备技术水平越高越赔钱,而低价值的设备却可能获得暴利。
另外,《指导意见》中涉及的“成本”包括医院启用设备直接消耗的材料费、设备折旧费、医院后勤费、科室人员成本几大块,这些费用摊到每次检查上,就是医院的成本。但实际操作上,合理成本很难计算,各家医院的情况不同,CT扫描部位不同,算出来的成本也不同。
“在权威机构做出权威核算,给医院立出价格标杆之前,检查费价格还是难以降下来。”
药监局:
“一药多名”现象得改
一药多名现象非常普遍
胃舒达、高舒大、保胃健等其实是同一种药———法莫替丁。据了解,一种药品具有通用名、商品名两个名称。通用名是药品的“法定”名称,即主要化学成分名称;而商品名是厂家起的产品名。我国目前大部分都是仿制药,往往一种药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在生产,为了便于营销,大部分企业都在申报产品时起新的商品名。而随着大量仿制药的上市,一药多名现象日益严重。像头孢曲松、头孢噻肟等常用抗生素的商品名甚至多达20个以上。
据广州某制药企业负责人介绍,商品名非常重要,假如没有商品名,医生开通用名药,药房给哪个企业的药就不知道了,制药企业很难保证销量。
导致药价虚高和安全隐患
但商品名过多造成的不良现象已越来越严重,目前老百姓呼声最高的就是差价问题,同一种药由于商品名的不同被很多药企改头换面后当作“新药”销售。药品换个新名字价格就翻几番。
而商品名过多也给医院和药店的药师带来不少麻烦,有业内人士曾作过统计,一家400张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每位临床医师要与100到200个药名打交道,如果平均每一种药有3个异名,就要记住五六百个左右。据一些医院统计,各医院使用药品近1900种,按平均每种药3个异名计算,药剂师要跟6000个药名打交道,很多药师都被五花八门的商品名搞蒙了,开重药的现象越来越多。而消费者往往不知道“一药多名”,生病时就有可能服用了不同名称的同一种药,造成超量服药,危害身体健康。
国家将重点整治
对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德伟介绍说,近日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提出,针对一药多名,药监部门将深化药品审评注册机制改革,逐步规范药品名称。目前正着手制定统一的命名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委托国家药典委员会对药品的命名规则进行调研,具体的规则正在制定之中,近期有望出台。
据知情人士透露,以后新药审批时,对申请商品名的药品,可能要求企业使用商品名时,必须按规定以相应字体比例突出药品通用名,彻底改变目前市场上药品商品名占位面积大、通用名占位面积小的现象。同时,严格审查商品名的词语意义指向,坚决杜绝暗示疗效的商品名。而中药、仿制药也可能取消商品名。
对新规企业争议不一
对商品名进行规范可能影响到产品的销售,对此,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相关负责人认为,一药多名给正常的医疗秩序带来麻烦,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也有不利的影响。如果不整治,只会让企业花心思在仿制上,而不专注于真正的研发。
他认为企业可以通过商标与别的企业产品相区别。企业抢占市场不一定非得走商品名这条道。
而也有企业表示,商品名一直是企业市场营销的重要前提,一旦仿制药的商品名不再获得审批,那将意味着这些产品都将以统一的通用名出现,企业为了争夺渠道资源,又不得不花大力气,甚至采取黑箱操作,以获取在医院和药店的销售主导权。这会加大企业的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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