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获悉,天津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学生放假及返校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全面细致安排好国庆节期间学生放假及返校过程中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国庆节过后,市教委将适时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开展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检查。
《通知》要求,放假前,学校要向全体师生及相关人员进行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包括假期中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保持居住场所开窗通风;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时及时就医等,提高全体人员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教室、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进行一次彻底消毒;清理校园卫生死角;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努力保持校园整洁,要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制度化。
加强国庆节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在校学生健康管理。特别是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在教育学生减少公共场所外出的同时,做好每日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皮肤黄疸等重点症状。二是加强外出学生管理。放假期间学生应避免去人群拥挤的地方及有疫情发生的地区,在外出过程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途中防护。学生返校后要向学校主动报告健康状况,主要包括:有无流感样病人接触史以及外出旅行史、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等,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国庆节过后,市教委将组织人员适时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开展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检查,检查的重点为:是否制定防控预案、工作方案;是否严格执行晨检、因病缺勤追查登记制度,发现流感样病例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是否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加强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通风与消毒。(胡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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