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药物临床试验应保证试药人知情 20条内容须告知
药物临床试验应保证试药人知情 20条内容须告知
来源:-    浏览:463   更新时间:2009年08月13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为保护药物受试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符合科学和伦理道德要求,国家药监局昨日在其网站发布《伦理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要求,在药物临床试验的知情同意书中,应对受试者写明20条应告知的内容。包括试验的研究性质;研究目的;研究治疗以及随机分配至每一治疗组的可能性;有侵入性操作的研究步骤;治疗的潜在益处和风险;一旦发生与研究有关的伤害事件,受试者可能获得的补偿或治疗;在任何时候退出研究,受试者不会受到处罚等。
  征求意见稿中要求,要保证药品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知情权,告知信息的表述要考虑受试者阅读和理解水平、复杂句型和技术术语的使用,以及是否需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对受试者的医疗保护作出规定,包括应在研究过程中和研究结束后,为受试者提供的医疗保障;受试者自愿退出研究时拟采取的措施;由于参与研究造成受试者的损害、残疾、死亡的补偿或治疗等。
  对于涉及儿童、精神障碍无法拒绝同意的弱势群体,征求意见稿中作出了专门的说明。邀请弱势群体参加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需要确认:以弱势人群为受试对象,研究方可很好地进行;研究是针对该弱势群体特有的疾病;当弱势群体不能知情同意时,要获得其法定代理人的知情同意等,才能开始药物临床试验。(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赵媛媛 )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