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工商总局颁布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工商总局颁布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来源:-    浏览:211   更新时间:2009年08月12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正式颁布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根据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如果商家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根据办法,申请流通许可证需要4个条件,包括要有安全的场所,有相应的消毒、通风、防腐、防尘、防蝇等设备或设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制度,具有合理的工艺流程等。流通许可证许可的内容包括经营场所、负责人、许可范围等。
  办法明确规定,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商家,都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然后再申请营业执照,否则不得经营。但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厂家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以及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根据办法,如果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工商不但不予受理,申请人在一年内还将不得再次申请。如果商家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