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公布239种中成药、化学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从即日起,市内各医院、卫生院、药房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出售上述药品,违者将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市民发现有抬高售价者,可向市价格举报中心12358举报。
最高限价今日起实施 此次公布的239种药品,均是老百姓平常购买使用较多的品种,包括板蓝根颗粒、通窍鼻炎片、六味地黄丸、藿香正气片、玄麦甘桔颗粒等。新的最高零售价即日起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如:北京亚东生物制药厂生产的板蓝根颗粒10g×10袋盒装的,最高零售价为4.4元/盒;山东华洋制药生产的通窍鼻炎片薄膜衣片,0.35g×36片盒装的,最高零售价为19元/盒;西安千禾药业生产的螺旋藻胶囊剂0.35g×24粒盒,最高零售价20.9元/盒;芜湖张恒春制药生产的六味地黄丸丸剂,型号为200粒(浓缩丸)瓶装的最高零售价为8.9元。 超出限价出售要遭罚 据悉,这239种药物新的最高零售价昨天已在市物价局价格信息网上公布(网址:www.cqpn.gov.cn)。消费者可登录网站查询其他厂家生产的药品新价格。 市物价局也会将新的调价通知,发到各大医院和医药公司。市物价局还将暗访检查新价格执行情况。市物价局说,对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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