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2005年第五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
(以下简称《公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违法广告分别
占违法总数的92.4%和7.1%。一批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因此被撤销。本期《公告》
显示,违法发布广告次数在5次以上的有23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305个品种。其
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有:大连水产制药厂生产的蛾苓丸违法发布广告
463次、天津市石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石学敏牌丹芪偏瘫胶囊违法发布
广告321次、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肢骨风寒牌天麻胶囊
违法发布广告246次、贵州民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骨莲胶囊违法发布广
告241次、武汉健民集团随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大宁牌回春如意胶囊违法发
布广告2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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