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监测中发现的21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开通报。被通报的违法广告在宣传过程中存在未经审批开展违法虚假宣传,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广告,篡改审批内容、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消费者、患者的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篡改医疗器械审批内容,夸大功效和适宜人群,非药品宣传药品疗效,篡改保健食品审批内容、将保健作用按照药品功效宣传、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和适宜人群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其标示生产企业为:关通舒胶囊(云南本善制药有限公司)、健身全鹿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十五味龙胆花丸(清洗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参花消喝茶(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息喘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五味黄连丸(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复方钩藤片(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 红喜丸(江西华安保健品有限公司)、JB增大胶囊、中研锗咔、血樱花胶囊、 乳安胶囊(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凤牌风痛贴(天津健春生物科技发展有奶公司)、常通舒颗粒(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清咽六味散(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舒筋健腰丸(广州陈李济药厂)、腰椎痹痛丸(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络活血胶囊(哈尔滨市康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风再造丸(吉林敖东集团珲春恒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畅维康、法能项圈。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告发布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广告的宣传,主动纠正违规广告发布内容。对不改正,继续发布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将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暂停上述广告所涉药品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对21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该局已全部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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