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起,我省纠风部门经过连续4年的纠风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全省省管医院和各市“头号”医院基本被检查一遍,医疗服务领域的乱收费得到明显遏制,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吃不起药、看不起病”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为巩固治理成果,6月10日至19日,省政府纠风办对我省部分省管医院、市级医院和县(市)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回访和暗访,发现多数省管医院和市级医院乱收费现象得到很大改进,但原来没有检查到的市级医院、县(市)医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乱收费现象。省政府纠风办责成有关市、县(市)纠风办对查出问题的少数医院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要求全省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对照问题自查自纠。省政府纠风办和本报将于7月份之后再次进行回访或暗访,对拒不整改或弄虚作假的医疗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将严肃处理。 暗访医疗服务收费省市医院基本规范 6月10日至19日,省政府纠风办对2005年以来检查过的部分省管医院和各市“头号”医院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情况进行了回访和暗访,同时对部分县(市)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暗访和检查。昨日,省政府纠风办对新乡市中心医院、永城市人民医院、巩义市人民医院、洛宁县人民医院等11家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全省医疗卫生单位,以11家医院存在的问题或好的典型为镜子,自查自纠,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学习、整改。 检查发现,经过4年的检查整改,大多数省管医院和市级医院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收费行为得到规范。省管医院和各市的“头号”医院明显的乱收费得到有效遏制,乱收费比例由4年前的10%左右下降到目前0.1%左右,前几年乱收费的重灾区如重症监护、手术、输血、检验、心脏彩超、胃镜检查等,现已基本规范。 检查发现,省管医院和各市“头号”医院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问题也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近年来,我省纠风部门把有无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有无滥开药、开贵药,有无开单提成,与工资、奖金、福利挂钩,住院病人平均药费、医疗费与上年相比不切合实际过快增长等问题作为评议和检查的重点内容,省管医院和各市“头号”医院纷纷采取措施,规范检查、规范用药、规范治疗,群众就医费用增长过快的势头在一定程度得到遏制。 县级医院医疗收费乱象一定程度存在 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相对前些年的乱象有很大的改观,一些医院的医疗行为较为规范。这次检查11家医院发现,禹州市人民医院、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输血行为很规范;淇县人民医院、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胃镜检查很规范;淇县人民医院、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临床科室收费较为规范;淇县人民医院、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洛宁县人民医院、巩义市人民医院、永城市人民医院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范;淇县人民医院、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医技检查比较规范。 但是,医疗服务领域的乱收费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特别是乱收费问题,在一些县级医院还没有整改到位,如输血、放射、内窥镜、B超、彩超、化验、心电图等医技检查科室和一次性耗材违规收费。而针对这些乱收费的问题,省政府纠风办明令要求全省各医疗单位对照整改,但是少数医院没有整改到位。 乱象一 医技检查领域乱收费“高发区” 有些患者到医院就诊,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医技检查。而医技检查领域,目前是少数县级医院乱收费的高发区。 2005年以来检查省管医院和各市“头号”医院时,内窥镜室的乱收费,特别是胃镜检查,乱收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最为普遍的现象就是医生开具的检查单医嘱明确是胃、十二指肠检查,而内窥镜室检查医师在进行胃镜检查时镜子经过食管,顺便对食管进行检查收费,便多收一个食管镜检查费85元。现在,这种情况在一些县(市)医院仍然存在。 洛宁县人民医院、禹州市人民医院内窥镜室,医生医嘱明确检查部位为胃、十二指肠(一个检查项目),但是内窥镜检查室均收取食管镜+胃、十二指肠镜检查费120~140元。“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的不遵医嘱、强盗逻辑收费行为在少数县(市)医院还存在。 另外,一些被检查的县市医院,普遍存在无收费依据加收彩色图文打印费情况。新乡市中心医院每例多收打印费30元,巩义市人民医院、洛宁县人民医院等每例加收彩色打印费15元。还有的医院无医嘱加收或套收彩色B超打印图片费15元和5元不等。 X线放射检查也是乱收费高发区。按照收费规定,CR照片如果在一张片子上拍摄一张图像,县(市)医院的收费标准为45元。如果在一张片子上拍照4张图像,其余3张加收3次多次曝光费(每次曝光加收2元)。但是,有的医院在一张片子上拍摄4张图像,应该收费51元,却按4张片子收取患者180元。 例如,洛宁县人民医院CR照片检查,正位片每人次收费70元(包含检查费每张45元、胶片费25元),一个部位(正侧位)合用一张胶片合计90元(包含检查费每张45元、胶片费45元)。该院CR正位片每张多收费25元,一个部位正侧位片多收43元。从2008年6月~2009年5月,仅此项检查,洛宁县人民医院就多收费近40万元。 乱象二 一次性医用耗材乱收费“重灾区” 只有少量昂贵一次性医用耗材可以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乱收费,是有的医院乱收费的“重灾区”。 这次对11家医院的检查,除淇县人民医院、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性耗材没有违规收费外,其余9家医院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收取一次性耗材费用的情况,以新乡市中心医院、永城市人民医院、平煤集团总医院最为严重。集中表现在违规收取乳胶手套、一次性洁具、一次性输液器、医用敷贴、手术室材料、肝素帽、小儿吸氧管、全麻包、一次性麻醉穿刺包、一次性备皮刀、一次性缝合包、腹带、一次性吸引器管、延长三通、动脉泵管、三联三通、三环注射器、输液三通等一次性医用耗材。新乡市中心医院违规收取一次性耗材274万元,永城市人民医院违规收取一次性医用耗材136.4万元。 乱象三 输血科和化验科乱收费“泛滥区” 检验科不合理打包检查多收费,输血科分解收费,这些在省级医院和各市“头号”医院已整改完毕的问题,现在在县(市)医院普遍存在。 巩义市人民医院输血科2U/袋红细胞悬液第一次输血收取ABO血型鉴定16元、RH血型鉴定18元,卡式病人抗体筛查52元、供血者不规则抗体筛查28元、配血费70元、储血费6元,合计190元。根据收费标准规定,每袋红细胞悬液第一次输血收取ABO血型鉴定16元、RH血型鉴定18元,供血者不规则抗体筛查28元属于分解重复乱收费,不规则抗体筛查80元为无医嘱检查收费,从2008年6月~2009年5月,该院输血科乱收费22.32万元,不规则抗体筛查无医嘱检查收费28.8万元。 新乡市中心医院、平煤集团总医院和济源市、永城市、洛宁县人民医院输血科不同程度存在不规则抗体筛查无医嘱检查乱收费。 检验科被检查到的是个别医院无医嘱检查收费、不合理打包检查收费,个别项目打包数量过多、金额过大,违规收取生化检查或血常规检查抽血管等。特别是HIV筛查,存在常规检查套收急诊检查收费的情况。按照标准,县级医院HIV常规检查应收15元、市级医院应收17元,但部分医院存在多收费的情况。 经验一 治理医院医疗乱收费检查不检查“两重天” 从2005年开始,省政府纠风办对省管医院及各市“头号”医院基本检查了一遍,目前被检查医院对照检查,积极整改,医疗服务收费得到规范,医疗卫生事业渐渐成为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 但是,没有被检查过的医院情况就大不一样,最为典型的是新乡市中心医院,乱收费金额占了11家医院乱收费总额的40%。 在省政府纠风办2005年~2008年的检查中,新乡市中心医院改制为民营医院,没有对其检查。现在,医院又恢复“公立”性质,省纠风办对其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较多。 该院内窥镜室除收取检查费外,另外加收彩色图文打印费30元,这项收费为乱收费。活检术另收费21元,属于分解重复收费。根据该科室提供的数据:该科室彩色图文打印月平均工作量约为200人次,活检术月平均工作量约为240人次,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12个月,该科室乱收费合计13万元。 该院检验科HIV常规检查门诊收费30元,而省收费蓝本规定,市级医院HIV常规检查收费标准为17元。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该院HIV筛查就乱收费达31.2万元。 另外,该院检验科无医嘱检查收费145.8万元,输血科无医嘱检查收费44.88万元,违规收取一次性医用耗材和违规检测费合计274.73万元,检查发现临床科室的13项乱收费,违规乱收费金额达500万元以上,占全省11家被检查医院乱收费总额的40%。 这次检查的11家医院,在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外擅自采购的药品计74个品规,采购金额211.6万元。标外采购尤以平煤集团总医院、新乡市中心医院为甚。 平煤集团总医院标外采购16个品规总进价118万余元,分别占被检查的11家医院标外采购品规和金额的21%和56%。新乡市中心医院标外采购13个品种,总进价20.1万元,分别占18%和9.5%。 经验二 严肃处理责任人员观其行还要再回访 这次回访的部分省管医院和各市“头号”医院为何很少再发生医疗乱收费情况?用省管医院和各市“头号”医院院长的话说:一是医院整改不打折扣。二是处分太重。“医院多收了几万块钱,当院长的却挨个处分,这很不划算。” 针对这次检查的11家医院存在的问题,省政府纠风办责成有关市、县(市)纠风办对照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对于乱收费资金,医院要退还患者。确实无法退还的,医院要上缴财政,并用于公益事业。 省政府纠风办强调,各医院要将整改情况向省政府纠风办报告。各有关医疗单位也要对照这些医院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听其言,观其行,关键是观其行。省政府纠风办和本报将在一月之后组成回访暗访组,对各个医院进行回访或抽查性暗访。如果在回访或暗访中发现仍然没有进行整改的医院,不但要严肃处理直接当事人,也要严肃处理医院有关领导及卫生局的主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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