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苏炳培李集文)日前,广西梧州市政协向市政府提交的《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的调研报告提出:农村合作医疗应建立长效机制。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农民初级医疗保健制度,不是简单的农民之间的互助共济,而是县级统筹,由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并以政府资助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惠及农民,2005年9月,市政协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对藤县的试点工作开展了深入的调研。
调查表明,自2003年试点工作以来,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促进了农民就医观念的改变,减轻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然而,试点工作也存在参加率低、不稳定、区域不平衡、医药费报销比例偏低、卫生医疗机构软硬条件不高、医疗机构设置不合理、基层财政压力大等问题。
对此,市政协在提出:农村合作医疗应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建立长效的筹资机制,采用滚动式筹资办法,引导农民用报销所得的费用,预缴下一年度的资金,降低“个人缴费”成本;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自觉性;落实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抓住试点机遇,通过国债资金、卫生基金等方式,加大乡、镇卫生院的软硬件建设,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进村入户开展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早防早治,减少大病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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