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月6日电(李孝林、左品)去年11月24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承诺“你购买假劣药品,我先行退付药款”。近日,合肥市民张女士成为该承诺的首例获益者,从该局获得了188元先行退付药款。
张女士是合肥市某企业退休职工,因患糖尿病在合肥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并于去年11月24日在该院购买两盒格列齐特片(Ⅱ)达美康(批号为050315SH)服用。但在服药期间,张女士血糖却一直很高,而且还出现浮肿和视力下降症状。为此,她于去年12月21日携带其所购两盒药品及医院开具的发票、病历等证明材料一起来到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要求为其核查该药品真伪。
经核查,该药品为假冒标示生产企业同批号的产品。再经进一步调查,去年11月5日,一男子在该院药房购买了10盒格列齐特片(Ⅱ)达美康后,用假药“偷梁换柱”将药退回药房。目前,该院已将卖出的其他8盒假药追回。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对该院涉嫌销售假药格列齐特片(Ⅱ)达美康一案依法立案查处,没收其非法收入,同时将对其处以两至五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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