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佳洁士人参牙膏被指商标侵权 广州宝洁陷商标门
佳洁士人参牙膏被指商标侵权 广州宝洁陷商标门
来源:-    浏览:234   更新时间:2009年05月1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去年横空出世的佳洁士“汉草萃人参牙膏”如今陷入一起商标官司,其外包装上红底黄字的“人参”二字被指侵犯了一公司的商标使用权,其生产商广州宝洁因此被索赔5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天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前日已经开庭一审,宝洁公司代理人辨称“人参”是商标的通用名称,不构成侵权。
  广州宝洁陷入“商标门”
  本案原告广州博润生物科技公司(下称博润生物)与吉林桦鑫包装公司(下称吉林桦鑫)在诉讼状中称,吉林桦鑫在2008年5月经国家商标局核准,获得第133081号“人参”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并于2008年与博润生物签订合同约定博润生物拥有“人参”商标的独家使用权,使用截止日期为2011年。
  被告广州宝洁公司自2008年9月以来,大量制造“佳洁士汉草萃人参”牙膏,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销售,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大规模宣传和推广该款牙膏。博润生物与吉林桦鑫认为,宝洁公司与镇江一家销售上述牙膏的超市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两者的商标专用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
  原告博润生物总经理杨超昨天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说,公司早在2008年12月就向宝洁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广告宣传侵权商品,但宝洁公司仍然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和推广侵权商品。于是,今年2月该公司一纸诉讼将广州宝洁告上了法庭。
  老牌商标成“烫手山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对于此次卷入的商标门事件,广州宝洁公司也给出了几个答辩观点。
  第一,博润生物受让“人参”注册商标程序不合法,对“人参”注册商标不拥有合法权利;第二,“人参”注册商标中的人参属于一种原材料,属于注册不当,不符合《商标法》之规定,应予以撤销;第三,“人参”注册商标已连续3年没有使用,应予以撤销;最后,宝洁公司的人参牙膏中含有人参成分,使用“人参”字样是合理的。
  对于广州宝洁公司的观点,原告代理律师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童国军也就上述四个观点一一进行了反驳。
  童国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吉林桦鑫拥有“人参”注册商标合法权利,博润生物拥有“人参”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现行《商标法》明确规定在商标法实施之前已经注册的商标在《商标法》实施后依然有效,不受现行《商标法》不予注册的约束;因吉林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经昌邑人民法院于2007年受理破产,属于《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不使用的正当理由。人参不是宝洁公司牙膏中主要原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致电宝洁公司公关部张群翔,他表示,类似的诉讼案件对宝洁来说并非个案,对于这种已经进入法定程序的案件,公司将按正常法定程序处理,眼下对此不予置评。
  “植物、动物、地名都是一些‘老牌’商标,现在很容易被当作商品成分使用,商标所有企业要谨慎对待这些‘烫手山芋’。”在广州名道营销总经理陈小龙眼里,诸如“人参”这样的“老牌”商标很容易被其他公司以成分为名借势宣传,导致企业实际上在为其他企业宣传的恶果。“原告很可能败诉。”陈小龙认为,这是我国《商标法》遗留的历史问题,也是《商标法》遇到的新问题。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