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布头孢克肟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从本月25日起,56个药品按新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林林介绍,这批药品是调整规格和成分后重新定价,作价方式是依照原有药品的单价和差比价关系制订。
据了解,广东省物价局今年7月1日曾调整了2162个品种规格药品新的最高零售价。这些药品平均降价12.3%,最高降63.8%,降价品种规格占政府定价药品数量的20%。2162个品种降价后共减金额约8.6亿元。而本月起执行新价格的56个药品包括头孢尼西、洛美沙星、保济丸、六味地黄丸、华佗再造丸等市民常用药。另外,洛美沙星200mg片剂和胶囊剂新价格比7月有所下降,单价下降了3%。 林林表示,本次制订药品最高零售价是由于部分药企调整药品成分和包装、规格,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请重新定价。物价部门的定价参考标准,是参考同种药品原来的单价和企业生产成本,再依据发改委的《药品差比价规则》从而定出最高零售价。而本次没有调整价格的品种规格,按原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这批药品的最高限价从11月25日起执行,如发现列名企业在招标采购中的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差异较大时,物价部门将及时予以调整。据悉,最高零售价已包含了上浮15%和企业20%的加成空间,即药品在销售过程中,可以以低于最高限价销售,但市民若发现有药店私自以高于限价销售,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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