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若干规定》以政府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我市在立法时将药品和医疗器械予以区别,就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专门立法,这在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尚属第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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