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中秋即将来临之际,37家国际大型药品企业在京签署《药品推广行为准则》,共同承诺平时不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提供用于个人目的的礼品;法定节日赠送给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礼物也不得超过200元。(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
医生拿医药回扣,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对于药企来说,送礼早就成为其公开化的公关手段。如此现实下,药企不送礼,就不能把药打进医院,而药打不进医院,对于药企来说,只有死路一条。狼不吃羊就要饿死,药企承诺不就是“狼爱上羊”的童话故事吗?
从理论上讲,如果大家都不送礼,那么医院只能凭药品性价比决定进何种药品。但问题的关键是,你不送礼别人会送礼,这里,承诺的只是37家药企,而全国药企何止370家。哪个药企会拿自己的生存开玩笑?
解读承诺,暗藏无尽玄机。且看承诺为送礼留下了一道出口,“在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日期间,企业可以偶尔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赠送少量风俗礼品,价值每人不得超过人民币200元”。这既体现了承诺对众药企不送礼的不自信,更体现了对医院、医生的迁就。姑且假设所有的药企都遵守承诺,过节只送200元。一年法定节日5次以上,再加什么生日、乔迁之日等等,具体一个医生,一家药企起码送到1000元以上,37家药企就是37000元,况且还有更多的未承诺的药企。一个医生灰色收入怕要远远高于他的工资收入了。
“今年中秋不送礼,送礼只送承诺书”。换个角度解读,药企承诺其实是“精神送礼”。当前,反商业贿赂之风渐盛,药品回扣的空间渐被压缩,药企、医院的形象渐呈滑坡。在这一大气候下,再胆大的药企,也不敢公开地送;再大胆的医生,也不敢放肆地收。一声承诺,既给双方刷了一下白,又不影响医生索拿回扣。这份大礼,药企、医生双双得利,而主管部门更以此证明自己反商业贿赂的创新与卓有成效。只是这份大礼,能糊弄得住公众吗?
反商业贿赂,只能寄望于相关机制的健全与打压态势的加强,舍此,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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