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组织开展了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情况清查工作,依法查处了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认证仍进行药品经营的企业。
经清理发现,深圳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后未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时限内申报GSP。对此,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实施GSP认证的企业进行了依法查处,并要求其限期提出认证申请。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从重处罚。此外,深圳市还对GSP认证证书即将到期的企业进行了清理,通过短信平台等方式提醒其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提请GSP认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制作了《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检查工作手册》,将GSP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结合起来,保证完成年度计划检查覆盖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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