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占有十分突出的位置,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环节,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已经成为我国推动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国家战略。保护知识产权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展会是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环节,依法维护国内外参展单位及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中国会展行业在对外开放的大环境下开展国际竞争与合作,得到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中国会展行业从业单位,我们决定,响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倡议,郑重声明,绝不容许剽窃、假冒、伪造、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损害我们所组办展会的良好声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和展会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展会组办工作中联合开展以下行动:
一、在招展网站上和展会场馆显著位置张贴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中英文文本。 二、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我们组办的展会上发生:在招商招展时与所有参展单位签订保护知识产权责任合同;在现场筹备和展览期间严格审查展品、展板、相关宣传材料等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一经发现侵权现象,立即向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三、在展会现场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办公室,邀请展会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派员到展会场馆现场接受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投诉,或在场馆显著位置公示当地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方便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投诉,并积极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四、在展会结束后做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统计分析工作,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展会管理部门。 五、在会展行业内联合通报经国家管理部门公示的被判定侵权的参展单位名单,坚决杜绝名单上的单位参加我们组办的展会。 为维护中国会展行业的良好声誉,我们热忱欢迎境内更多的会展行业从业单位加入我们的联合行动! 签署联合行动宣言的会展行业从业单位: 北京市41家,上海市11家,天津市8家,重庆市7家, 河北省11家,山西省9家,内蒙古自治区3家,辽宁省130家, 吉林省40家,黑龙江省56家,江苏省50家,浙江省67家, 安徽省10家,福建省67家,江西省5家,山东省38家, 河南省15家,湖北省19家,湖南省32家,广东省119家, 广西自治区6家,海南省12家,四川省80家,贵州省3家, 云南省16家,陕西省36家,甘肃省9家,宁夏自治区18家, 青海省6家,新疆自治区7家。共计931家。 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共同声明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国际展览管理协会 国际展览管理协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对促进会展业发展和领域拓宽方面有着深刻的共识和浓厚的兴趣。 国际展览管理协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同时认识到,展会的独特价值和重要意义源自其中立和安全的氛围和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买卖双方得以进行商业活动。 国际展览管理协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关注对知识产权进行剽窃、伪造、盗版的行为。绝不允许这些行为损害展会和其他类似活动的名誉和信誉。 综上所述,我们宣布国际展览管理协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支持对参展商参展期间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 国际展览管理协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将分别向各自的组展商、参展商、政府官员、法律部门等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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