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发改委了解到,该省决定自9月15日起降低甲硝唑等140种省管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18%,降价金额每年约6000万元。
河南省发改委表示,已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参考全省医疗机构网上统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制定了甲硝唑等140种省管药品603个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
据介绍,河南省这次降价的药品均为西药,品种包括复方氢氧化铝、维生素B1、维生素C、碳酸钙等常用药。降价后,10毫克×100片装的维生素B1每盒最高只能卖2.6元,10毫克×24片装的维生素B6每盒最高只能卖0.75元。此外,干酵母片剂、葡萄糖酸钙片剂、复方甘草合剂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在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时,临时零售价格高于本次公布价格的,必须按本次公布价格执行,低于规定价格的,仍按中标价后的临时零售价格执行。对此次降价未公布剂型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时必须报省发改委审批,以防止企业借改变剂型、规格和包装提高药品价格。
据了解,10年来,河南省共降低药品价格13次,累计降价金额约16亿元。但对于政府降低药价的举动有不少医药专家提出异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就向记者表示:“与单纯的降低药品价格相比,更主要的应该是制定合理的药品定价制度。因为如果一味地降价,很可能会导致药企不顾市场需求,停止生产一些低利润的药品,这样市场上的一些廉价药品品种将会因此而消失。另外,药品质量也很难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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