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卫生部:所有进入口腔内的诊疗器械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
卫生部:所有进入口腔内的诊疗器械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1月02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卫生部近日制定的《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中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灭菌方法;所有进入病人口腔内的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规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      规范提出,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将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消毒效果。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规范包括总则、基本要求、消毒工作程序及要点、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附则等五章共二十二条,原《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及其它与本规范不一致的规定以本规范为准。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