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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重点整治“吹嘘功效”等五类保健食品广告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8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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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从4月份开始,浙江省工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五类消费者投诉集中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开展专项整治,对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单位,将依法做出停止或暂停其广告业务的处罚,行为严重的广告主及媒体,将受到严厉惩处,甚至会被责令退出广告市场。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五类行为: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疗效、产品功效或适用人群超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范围的行为;未经审查(备案)擅自发布及伪造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使用过期文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医务人员、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 整治的范围涵盖浙江全省各级各类媒体发布的广告,包括电视、电台、报纸和杂志上发布的广告,超市、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等店堂广告,以及户外广告和街头小报。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不仅要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进行问责,还将对发布影响恶劣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依法予以曝光;对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单位,将依法做出停止或暂停其广告业务的处罚,直至责令退出广告市场。 专项整治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与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检查与重点查处阶段、巩固提高和检查总结阶段。执法人员还将在“五一”“十一”“元旦”期间开展集中监测行动,狠抓一批大案要案,并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案件依法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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