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确定了今年本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的重点,对消费者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有重大影响、违法多发易发、社会各方重点关注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包括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医疗服务、化妆品、房地产、投资理财类等产品(服务)广告,以及可能影响社会和谐、引发公众强烈反响和社会不安定情绪的低俗、媚俗、炫富等不良文化广告被列为今年广告监管整治的重点,互联网等新媒体并被列为重点关注的广告媒介。
会议还明确2008年广告整治工作的目标,在巩固2007年广告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将本市主要媒体的广告监测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同时将本市报刊广告的版面违法率控制在1.5%以内,电视广告的时间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广播广告的时间违法率控制在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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