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治理工作,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应有的贡献。
邵明立指出,做好兴奋剂治理工作,确保不出现药源性兴奋剂管理问题,是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提高对兴奋剂治理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落实好兴奋剂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邵明立要求,当前要深入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专项整治期间违规生产、销售的药品企业,依法严肃处理,予以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处罚。要开展药品说明书、标签专项检查,确保标注“运动员慎用”的规定落到实处。各药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开展自查,凡是含有兴奋剂的品种(包括单方及复方制剂),应严格执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说明书或标签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并及时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各药品经营企业要积极开展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协助生产企业召回或主动下架停止销售。
据悉,2008年3~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陆续在奥运举办城市召开现场会,对兴奋剂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奥运举办城市兴奋剂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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