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江西暂停销售“海名威”等4种药品
江西暂停销售“海名威”等4种药品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8年01月29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新法制报报道,日前,记者从江西省药监局获悉,槟榔十三味丸等4类药品因严重违规发布广告,已被该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这些药品在全省范围内销售。省药监局提醒说,这些药品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产品的功效进行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据了解,槟榔十三味丸(广告中宣传名称为“神欣1号TM”)、海麒舒肝胶囊(广告中宣传名称为“海名威”)、天母降压片、首乌丸等4个广告因属严重违规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目前已暂停这4个广告严重违规药品在江西范围内的销售。   记者还了解到,该局于2007年12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紫龙金片”在被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仍大肆散发违法广告宣传单,广告中标注专销药店分别为赣州市华尔康大药房(张家围路3A-5号)和宜春市老百姓大药房(东风路222号),省药监局要求赣州和宜春市局分别对以上2个药店的“紫龙金片”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