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TBT/SPS通报中心报道,2007年10月16日,为履行韩国与美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及保护涉及新药申请与补充的专利,韩国颁布药事法。内容包括:注册专利列表中已批准药品的专利信息,并向公众公开此类信息;已向专利权所有人提交了证实包含专利列表中注册产品安全性和功效数据的申请的通知;在收到上述通知后30天内提出专利诉讼;在专利侵权或专利无效的诉讼案件中可以给予相关专利权所有人试批准。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