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聘请“专家”讲座非法卖药;以免费的名义为晨练老人非法推销药品;医药商场从无证单位进购药品……昨天,市食药监局公布了今年以来十大典型药品销售案件。
【案例一】
郭雪利 无证经营药品案
事由:根据群众举报,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桥东一招待所查获了以医疗讲座的形式无证销售药品的行为。当事人郭雪利租用会议场所召集中老年心血管病患者400余人,请所谓的“专家”进行医疗讲座,请病人现身谈用药体会并当场销售药品。
处理结果:市食药监局依法扣押了正在销售的国药准字号药品麝香心脑乐片218盒。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
陈永民
无证销售“远红外痛可贴”案
事由:安徽省阜阳市人陈永民,从今年8月份开始每天早上在建设北大街和健康路的交叉口,以讲座的形式为晨练老人免费试贴膏药并销售“远红外痛可贴”。
处理结果:执法人员当即扣押了“远红外痛可贴”108盒和人民币现金200元。此案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
郭旭 无证经营且贩卖假药案
事由:今年6月1日,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石家庄市仓丰路36号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郭旭经营的中草药保健品店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当场对其所经营的药品进行了扣押,并对标识为“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70111”的快克进行了抽样,经检验证实该药是假药。
处理结果:市食药监局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四】
河北省泰康医药公司
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事由:高树海利用河北省泰康医药公司资质材料及委托书向石家庄一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但其所销售的药品并未经泰康公司入库、验收,药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处理结果: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市食药监局已按有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五】
石家庄市健龙医药商场有限公司
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案
事由:石家庄市健龙医药商场有限公司从平民研究所购进敏尔康,帮人代卖人血白蛋白。该医药商场购进上述药品时没有供货方药品经营资质,也未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验收。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市食药监局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六】
尹月敏
无证销售假人血白蛋白案
事由:尹月敏利用在某公司做业务员的便利条件,私自购进假人血白蛋白5瓶,销售给井陉某医院。经协查并检验证明全部为假药。
处理结果:市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交。
【案例七】
任卫东街头非法回收药品案
事由:市食药监局在和市公安局打击街头非法收购药品的专项治理行动中,在中华大街兴凯路口当场将一正在收药的男子任卫东抓获。在该男子的租住房内查获回收药品25个品种,211盒,价值几千元,收缴回收药品牌子30多块。
处理结果:市食药监局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八】
石家庄红叶保健品公司
无证经营眼保姆医疗器械案
事由:石家庄红叶保健品公司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被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经营。
处理结果:市食药监局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了行政处罚。
【案例九】
石家庄东翔义齿有限公司
无证生产二类医疗器械口腔义齿案
事由:石家庄东翔义齿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加工生产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处理结果:市食药监局已依据有关条例对其给予了行政处罚。
【案例十】
某医院
从无资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案
事由:某医院从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处理结果: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市食药监局已对该医院给予了行政处罚。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