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 为了加强企业自律、规范药品推广行为,14日,37家大型药企在京签署《药品推广行为准则》,共同承诺平时不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提供用于个人目的的礼品;法定节日赠送给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礼物也不得超过200元。
对于参会时向医生等赠送的礼品,准则规定,企业不能提供现金或现金替代物,且不能提供用于个人目的的礼品,包括电子产品、绘画作品、体育或娱乐项目的入场券、精装食品等等。但在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日期间,企业可以偶尔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赠送少量风俗礼品,价值每人不得超过人民币200元。在推广活动中,企业可以给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提供与医疗专业相关的小物品,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
一旦签约企业出现违反行为,并被专家认定,将被处以罚款、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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