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州日报报道,记者13日获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出台《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员管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对检查员行为准则、选派、管理等六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检查员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或利害关系人的礼品、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或利害关系人的宴请;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或利害关系人出资安排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和游览旅游景点活动;不得报销应由检查员本人承担的各种费用。检查员违反现场检查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的,一经查实,撤销检查员资格并予以通报;情节较重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