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一名患者因与别人打架,头部软组织挫伤住进医院。后来才发现,有价值3000多元的药品是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没有使用的药和输错的药,占总医疗费的近45%。
贵阳市民陈某2004年3月7日和别人打架后,被送进贵州省人民医院治疗,左眼缝合五针,鼻子缝合两针,住院9天,医药费共计7338元。
在法庭上原告陈某要求被告张某支付所有的医药费。但是,张某通过律师调查发现,陈某住院期间医嘱单等材料记载的使用药物中,葛根素、脑蛋白水解物和二磷酸果糖等都是与治疗软组织挫伤无关的药品,其价值共3250多元。
张某的律师调查发现,葛根素主要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脑蛋白水解物开药66支,45支都没有使用,二磷酸果糖3支,是输错的药,而这些药都是价值十分昂贵的新特药。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最后采信了张某的律师提供的证据,并于近日作出判决,其中认定这3250多元应该由原告陈某自行负担。陈某认为,他对医院的用药毫不知情,并怀疑医院故意"瞒天过海"趁机赚钱,目前正委托律师准备起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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