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齐二药事件”受害者至今仍未获得相应赔偿
“齐二药事件”受害者至今仍未获得相应赔偿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17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记者15日从“齐二药事件”一名死者家属处获悉,截至目前,该事件的受害者仍未获得相应赔偿。这位名为周桂全的男性患者,是在今年4月27日发生的“齐二药事件”中不幸死亡的。直到今天,他的儿子周建洪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去一趟广东,向相关部门了解事情进展。   “我得到的最新情况是,广东省司法厅已派律师介入,就理赔事项与我们商讨,目前一份‘未对家属和公众开放的’理赔方案已由司法厅上报省政府,但现在还没见到批复。”周建洪说。   一直对在“齐二药事件”中的患者进行跟踪服务的赔偿律师团发起人陈北元向记者证实了以上说法。他介绍,律师团为患者作出的方案是:由责任人作出惩罚性赔偿,但鉴于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应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周建洪告诉记者,从事件发生到现在,他一直都在期盼有一个部门能主动定期召开相关通气会。由于目前还没有收到最终的医疗鉴定报告,他现在担心的是,11名死者的上报数字中,能不能确定有他的父亲。   值得人们反思的是,“齐二药事件”尚未平息,“欣弗事件”又起波澜。陈北元认为,如果说“齐二药事件”是由假药引起的话,那么刚刚发生的“欣弗事件”则应该是劣药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和劣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的是合格的药,只是因个体差异造成了某些人的过敏或休克;而后者的性质恶劣得多,它是由于生产流程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药物不合格。   “可目前不论专业人士还是非专业人士,仍将其称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实在是不应该。”他说。   陈北元认为,在短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同类事件,绝不是偶然的、孤立的。这不仅说明当前药品监管不到位,更重要的是,这也表明了整个医药体制出了问题。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