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被判侵犯商标专用权,其中两家公司状告市工商局亦败诉
持续两年多的“御生堂”名称之争终于在近日了断。御生堂生物工程公司等3家公司被判侵犯商标专用权,终审赔偿百年老号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公司50万元,北京市高级法院于近日做出上述判决。
“御生堂”是有400年历史的老字号,2000年9月成立的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公司,于2001年6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御生堂”商标,2002年10月获得核准,生产保健品。
前年6月份,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公司发现,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公司、御生堂保健品有限公司、寿春堂医药公司三家公司,也使用“御生堂”商标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遂于2003年12月将后三家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认为,三家被告公司擅自使用“御生堂”商标,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判决三家公司共同赔偿原告500万元。三家被告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北京市高院审理认为,三家被告企业确实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终审判决其赔偿原告50万元。
此外,就在此案审理期间,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公司、御生堂保健品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将北京市工商局告上海淀法院,指责市工商局在去年8月作出的要求其改名的决定违法,并索赔5000万元。海淀法院经审理后于上周四作出判决认为,市工商局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而作出的决定没有过错,法院据此驳回两家公司的诉求。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