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近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该辖区一中医诊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诊所药房有标示为“平息散”的药品数袋,药品外包装上无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及生产批号。依照有关法律,该类药品定性为假药。
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在询问过程中当事人交待该药品是其从天津市大港区太平镇太平村邮购回来的,共购进了两次,每次10袋,每袋3元,已销售10余袋。据此情况执法人员按法律程序对其进行了处罚。按照药品监管假劣药品案件“五不放过”原则,杭锦后旗分局立即向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港分局发出协查函,大港分局对此案也非常重视,多次电话联系了解有关情况,最终在大港区太平镇太平村查获了邮售假药窝点。涉案金额达12万余元,大港分局以涉嫌销售假药且案值较大,涉嫌构成犯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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