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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监管社团 学术团体应以牙防组为鉴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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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牙防组事件水落石出,6月11日,卫生部公布对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1997—2006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卫生部认定,牙防组违规收取“认证”收入为208.5万元,牙防组主要负责人两年中多领取职务补贴4.6万元、违规一次性领取住房未达标补贴7.4万余元。 然而,在牙防组被撤销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一些权威机构的名称依旧出现在牙膏的包装上,包括中华口腔医学会和中华预防医学会。这些专业社团今后在工作上该如何运行?会不会受到牙防组事件的影响? 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2日向《市场报》记者表示,卫生部所负责业务监管的这些社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且按照自己的章程来开展活动。同时,对于媒体在舆论监督中所发现的一些问题,应该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来向公众解读,并进行公正的评判。 毛群安指出,专业社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义务,是把他们所主张的一些学术观点通过不同的方式向公众进行宣传。他举例说,前段时间,曾有一个争论——“牙膏中含氟到底好不好?”当时,口腔医学会的一些权威专家及时把他们的观点向公众宣传,认为含氟的牙膏是对口腔健康有益的,对人体没有损害后果,从而消除了许多普通消费者的疑虑。 毛群安进一步表示,学术团体如果通过合作方式,宣传他们在专业层面上的主张,对公众是有益的。但是,这个方式是不是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值得注意。因此,我们也提醒他们予以重视,应以牙防组事件为鉴,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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