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刘振秋14日说,10年来我国药品总共降价23次,但广大居民还是感觉到看病难、看病贵。这主要是由于用药结构变化,临床用药不合理,以及由于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个人药费负担加重等原因造成的。
刘振秋14日晚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说:“虽然我们是政府工作人员,同时我们也是消费者。在这方面我们和群众的感受是一样的。”
不过,药品费用是由用药数量、用药结构和药品价格三方面因素构成的。药品价格下降的同时医药费用却在上升,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
他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创新药品大量应用于临床,例如过去治感染的只有青霉素、四环素等,现在有了更有效、更安全的头孢类抗生素等。过去治高血压、心绞痛的常用药是降压零号、心痛定等,但是现在人们更多地使用长效药物,如洛活喜、拜新同等,这种药品结构的更新换代拉动了药品费用的上升。
刘振秋认为,受饮食习惯、环境等影响,过去很少发生的疾病现在成了常见病,比如高血压、高血脂、恶性肿瘤等。这些疾病的发生导致了治疗费用的上升。
他说,临床用药不合理是导致人们感到看病贵的重要原因。这些不合理的用药方式包括大处方、开贵重药、滥用药等。这些都是现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引发的不合理行为。
他认为人们感到药费负担比较重的另一个原因是个人负担比例比较大。“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很多群众没有医疗保险,看病、吃药靠自费。即使有保险的人,也因保险报销比例的问题,个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费用。”1978年后,个人医药支付的比例由过去的20%左右上升到现在的50%左右。
他认为应研究健全医疗保障体系,通过社会共济、风险共担来解决群众个人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
针对一些药品降价后企业通过改变剂型、包装等方式,再高价上市的现象,刘振秋表示,发展改革委在价格方面及时采取了一些措施。制定《药品差比价规则》是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它规定,成分相同的同种药品,在改变剂型、规格、包装后,其价格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价差价执行。另外,有关部门也在积极采取措施整顿药品审批注册的秩序,相信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下这一问题会很快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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