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 近日,万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员制度,对“新农合”中的违规和作假行为进行监督。
据介绍,此次聘请的监督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合农民、镇乡(村居)干部、医务工作者等愿为新农合工作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新农合监督员对新农合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合农民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套骗基金等行为进行监督。
以明察暗访、接受投诉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工作,以暗访为主。
在他们监督的违规行为中,针对新农合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的有: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合作医疗运行受阻的;挪用、挤占、截留参合资金的;授意他人或协助他人编造虚假证明以及不认真核实村(居)委员会和证明材料的;擅自更改补偿标准、项目、范围和比例的;在参合农民补偿时未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或对补偿资格、证件、材料审核不严、导致错误补偿的;故意拖延,不当场兑付补偿金或向病人索取好处;办理补偿时不按规定准确填写《合作医疗证》,不及时录入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针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有:违反国家物价政策乱收费的;将不符合规定和未经批准的诊疗项目,套用相近的诊疗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诊疗费用的;不执行诊疗规范和管理规定,将门诊诊疗改为住院诊疗或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及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开大处方、人情方,违反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将非基本用药篡改为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及重复挂号、分解处方,降低单张处方值的;出具虚假疾病诊断证明、医药费用收据、病历、处方的;有意推卸责任、签署虚假姓名,导致运行混乱的;以任何形式接受或向病人索取好处的;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针对参合农民的监督包括:申报参合人员时,有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导致应参合家庭成员未全部参合或不该参合人员的;用虚假票据或涂改、伪造医药费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和辅助检查报告单等,骗取新农合补偿的;将《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转借他人合用,骗取合作医疗补偿的;不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其他规定,无理取闹、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常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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