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武汉市将有90%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到245万,各级政府补助1.2亿元让农民受益。前不久,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专题听取了我市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据悉,2003年以来,武汉市自筹资金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已经覆盖全市所有乡镇。3年来,全市共有43.34万人次得到门诊费用补偿,7.56万人次享受住院费用补偿。
2007年,市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纳入“十件实事”,列入政府重要工作任务,表示要进一步提高农民参加率,力争参加农民达到245万,参加比例达到90%以上,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通过争取国家补助,提高市、区两级财政补助,从而提高参加合作医疗农民补偿标准,简化转诊和报销手续,最大限度让农民受惠。
为此,武汉市今年共将投入1.2亿元让农民受益。从今年起,对乡镇卫生院承担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任务,政府将按服务区域常住人口每人每年给予5元至10元财政补贴。市、区财政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40家乡镇卫生院和350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农村卫生队伍培训,通过在岗培训、学历教育、到大医院进修等形式,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同时,开展大医院对口支援等工作,让农民在家门口享受到专家服务。
在加强农村医疗建设的同时,今年市政府将投入500万元专项建设经费,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础建设。到今年底,在全市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让全市社区居民步行10分钟至15分钟即可到达社区卫生机构的目标。今年将继续对到社区卫生机构就诊的病人实行免收门诊挂号、诊疗、注射和住院诊疗、护理费用,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胸透、心电图等单项检查费用减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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